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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置顶]中石油逼得投资者无家可归(希望大家帮忙转发)
太气愤了~~~,求社会还他们一个公道,求好心人帮助,[email protected]
夏县第二加油站(夏县汽车站对面)始建成于2005年,中石油员工史鑫、卢吉平诈骗投资者355万元,长达8年未支付给投资者。史鑫、卢吉平拿着投资者的钱,大肆行贿(后有卢吉平亲手写的行贿名单),向中石油有关领导行贿几十万元,通过市纪检人员向市商务局领导行贿一包。
逼得投资者卖房卖地,现在尚有大额欠款,逼得投资者走投无路,多次去省、市、县有关部门反应问题,均未果,并有案卷存档。无奈之下,投资者住进了加油站内。
但中石油却将合同价款837万元的该站,以300万元的低价将其转卖给夏县一企业,致使国有资产流失500余万元。
中石油强行拆站,而投资者负债累累、无家可归,现在还住在站内。
纪检干部充当行贿者与受惠者的桥梁与纽带。拿“老虎、苍蝇一起打”视为戏言,视国家法律为一纸空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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