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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宁市东澳镇明丰村委会
书记(主任)吴能雄胆大包天非法出卖明丰小学土地的违纪违法行为
一、吴能雄不视土地法律法规:于2012年3月用恐吓手段强制把明丰小学土地出卖,如实情况,原我明丰小学自一九七二年建校,2004年万宁市国土部门已对该校校址土地进行确权(见市国土局有确权版图见证),该校2009年按万宁市教育局学校整合方案,明丰小学被撤停办,校边周围的土地(即校操场地段)约7亩左右土地,被树委会书记(主任)吴能雄于2012年3月非法出卖。购买人是:明丰村委会上溪村陈广华(外出人口,原万宁市林业局干部,现已退休,现住址芒坡市种子公司宿舍,电话32026983)、陈劲勤(外出人口,现东方市交通局工作,电话:13707592600)、陈小军、陈小明(同胞兄弟,外出人口,现陵水县政府职员)、陈劲雄(外出人口,陈劲雄2013年5月才买土地)四户人共买土地七亩,所卖土地款为21.6万元,吴能雄除村“两
委”干部每人发给2000元外(发放2000元举报人是原明丰村委会书记<主任>杨东荣,电话:18907529628),剩余部分全部给吴能雄独吞。
二、2006年万宁市东澳镇镇政府原镇长吴云锋拨款12万元修建村级道路(从明丰村委会南坡村村路牌至明丰村委会办公室止)。路道做为填复平整土方工程专用款,而吴能雄当时只派一部挖掘机做一天原地取土平整工程,没有用车拉土方做填复工程。12万元也就不见了(请检察介入查账),直到2013年10月政府才出资修建该路硬化水泥道路。
三、吴能雄欺上瞒下,2011年“浪坝”台风将来临是,镇政府为民着想,防止无电,拨给明丰村委会1万元做为群众买蜡烛、煤油照明用,而吴能雄独吞该款,分文不发给群众。
四、吴能雄胆大包天,吃特困户救济款。2013年12月政府为了特困户过好春节,拨给明丰村委会12000元(镇政府指定60户每户200元发放)过年,该款吴能雄不按专款专用发放,而只发给他的关系户每户200元,共发10户计款2000元,剩余1万元吴能雄也占为己用。
五、打击报复,贪赃枉法。明丰村委会白芒村吴海雄是五保户,又是综合性残疾人,没有房屋居住,多次向村委会申请危房维修、重建,申请吴能雄都不给予批准呈报。造成吴海雄无家可归,长期租借明丰村小学校宿栖身。更为恶劣的是,2012年、2013年春节政府发给五保户的粮、油、钱等物品都被吴能雄吞吃掉,不发给吴海雄五保户。
所谓的申请书和收款收据如下:
https://www.richdady.cn/wap/book/item-1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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